醉驾似乎是很棘手的事情,既伤财又伤名。2017年1月,网上传出了这样的新闻:浙江、上海、江苏出台了关于醉驾犯罪的最新法律规定:有六类醉驾行为可以免除刑事处罚,引起了无数网友的疯狂转发。刑事律师发现,这是条假新闻。
1. 挪动车位型:被告人驾驶车辆之目的并非是在道路上去行驶,而是为挪动车位。比如:被告人是由他人驾车被送回小区停车场,因“他人”没有将车位泊好,被告人挪动车位的过程中,剐擦别人车辆或碰撞上消防栓;
2. 救治病人型:被告人为送生病的家人去医院急诊或者赶去医院陪同家人急诊而醉驾;
3. 睡觉休息型:被告人在行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醉驾,靠边停车睡觉;
4. 隔时醉驾型:被告人饮酒后将车停放在饭店门口,间隔数小时或隔夜回饭店取车驾驶,但血液酒精含量仍达醉驾标准;
5. 尚未驶出型:被告人在道路上准备驾驶尚未驶出时即被查获;
6. 被醉驾追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较低,虽发生交通事故,但对方亦醉驾且负事故全部责任。
对此,多地公安部门予以了回应:该消息实属不实消息。凡查获涉嫌醉酒驾驶的,将一律立案侦查;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则一律移送起诉。
反驳案例
2016年3月的最后一天,一辆货车行驶至312国道镇江段缪家甸卡口附近,因为涉嫌超载被民警拦下。民警向货车司机张某了解情况时,闻到对方满身的酒气。经测试,张某体内酒精含量已达“醉驾”标准。张某称,他是前一天晚上喝的酒。最终,张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和1000元罚金。
2016年9月中旬,在扬州市江都大桥,江某开车过程中困意上涌,直接将车停在路上睡着了。交警到达现场后,连续敲打窗户好几分钟才把他敲醒。随后,交警将江某带到医院进行血液酒精测试,发现他的酒精含量远超醉驾标准,随即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其进行立案调查。11月25日,江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江都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后被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江某被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照。
刑事律师建议:网络谣言防不胜防,在刷微博朋友圈的时候,网友们要多留个心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