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家暴成为舆论高频词之一,从拉姆遭前夫纵火离世到山东女子方某因未孕被虐待致死,越来越多的案件让我们看到一段不幸的婚姻给人的一生带来了无限伤痛。
一、什么是家暴?
按照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暴力主要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施暴者无论是父母子女还是兄弟姐妹,都属于家庭暴力。除此之外,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也属于家庭暴力。
二、遭遇家暴怎么办?
1、请大胆求助,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特殊情况可以编辑短信发送到12110报警或者拨打12338妇女维权热线。
2、向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投诉、反映或求助。
3、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4、可提起离婚诉讼,调解无效的,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八百五十六条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5、因家暴导致离婚的,可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哪些可以作为家暴证据?
1、报警记录,如果遭受家暴后选择报警,公安机关的接警或出警记录、处理记录、家庭暴力告诫书,是证明家暴的有效证据。
2、就医记录,如受害人前往医院就医,那么门诊病历、出院小结、伤情照片等与报警记录一起,能相互佐证家庭暴力行为的存在。
3、伤情鉴定书,如果申请了伤情鉴定,伤情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书可作为证据。
4、证人证言,如果有人看到你遭受了家暴,无论是亲朋好友、邻居、居民(村民)委员会等的相关人员,都可以作为证人提供证人证言。
5、遭受家庭暴力的音频、视频资料、微信聊天记录、施暴者的保证书、悔过书等,注意,对于录音、录像不要截取,保留录制的原始载体。
6、如果受害人向双方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求助过,相关机构的接访证明,工作记录可以作为家暴的证据。
“家暴”绝不是家庭私事,更不要做“沉默的羔羊”,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面对家庭暴力,我们无论作为受害者还是旁观者都应该勇敢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