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笔下的女子,大多都是苦情人
很多人终其一生把全部情丝系挂一个人身上
终日牵牵念念,青丝变白发
最后也只不过是空度韶华
金庸的小说大部分都只有爱情,没有婚姻
可能是小说的背景都是处于封建社会武侠世界
也可能是金庸个人的婚姻遭遇以及他对婚姻的理解
小说中关于婚姻家庭的例子极少,离婚的例子完全没有
唯一沾上边的,就是段正淳与刀白凤
长达二十年的——婚姻冷战
先看看段正淳和刀白凤的婚姻,当时奸臣杨仪贞叛上作乱,大理皇帝被诛,延庆太子生死不明,在这危机时刻,段正明、段正淳兄弟身为段氏子弟,联合摆夷族的力量,成功剿灭叛贼,段正明成功登上皇位,段正淳当上镇南王,总揽军机大事。刀白凤作为摆夷族公主且武功高强,在平乱过程中给段正淳提供了很大的帮助,后来顺其自然与段正淳完婚,成为王妃。
由于摆夷族规定一个男子只能娶一个女子为妻,刀白凤在嫁给段正淳之前,已经和老段约法三章,他只能娶刀白凤,不许纳妾——摆夷族这“一夫一妻”和我们现行的婚姻制度倒有几分相似。
再后来,段正淳在江湖上沾花惹草到处留情,红颜知己遍布,长期周旋于花红柳绿之间。面对这样一个天生多情到泛滥的男人,刀白凤有过吵闹、有过抗争,甚至有过报复,也动过离婚的念头,但由于太多的不得已,她最终还是搬进了道观,成了玉虚散人,开启了她长达20年的婚姻冷静期。
那么,刀白凤为什么最终没有选择离婚求个解脱?究竟是什么让刀白凤明明知道段正淳出轨,明明知道自己究竟有多恨段正淳花心,却始终不愿意离开,也不愿意接近呢?
首先,刀白凤与段正淳的婚姻,起源于那场平判政变的斗争,她的婚姻涉及到维系大理国汉族和摆夷族和谐稳定的问题,已经不是她一个人的事情。她的一举一动,不仅仅代表她自己,还关系到摆夷族的未来。这是她没有主动提离婚的根本原因。
其次,当时段正淳并未带任何一个女子回大理,也未给任何一个女子任何名分,他们之间仅有段誉一个儿子。皇帝段正明膝下无子,皇位最终还是要由段誉继承。所谓母凭子贵,再熬一熬,苦日子也就到头了。
再次,刀白凤心里清楚,虽然她恨段正淳,也忍受不了段正淳的花心,但如果她离婚退出,反倒成全了段正淳的红尘过往,放任段正淳和那些红颜知己亲亲我我!只要她刀白凤一日不离开,哪怕她出了家,做了尼姑,那么段正淳的所有情人,无论他多喜欢,都别想给这些人半点名分。
还有,“天龙寺外,菩提树下;化子邋遢,观音长发”——这估计是刀白凤心中搁放不下的愧疚。这是她年少且极度悲愤时作出的极端行为,随着人生阅历的增长以及冷静期的反思,估计她心中的愧疚越发清晰,越下不了离婚的决心。
问世间情为何物,二十年后回首,前尘往事随风,所谓人生情爱,不过是一场晨钟暮鼓,对也罢,错也罢,都显得释然。对于刀白凤而言,最后是离或者不离,爱或者不爱,冷静或者不冷静,似乎已不太重要。所以,是那二十年的冷静期让刀白凤放下了对段正淳的恨,让刀白凤不再那么看重自己的幸福与否;是那二十年的冷静期让刀白凤清楚,自己不再是当初摆夷族那个天真率直敢作敢为的少女;是那二十年的冷静期让刀白凤意识到自己是身份尊贵雍容华贵的王妃,是一举一动将牵动万千利益的人。
离婚不仅仅是两个人的分开,还关乎到两个家庭的关系和利益,尤其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有重大的影响,需要冷静慎重认真对待。“离婚冷静期”就是离婚冷静思考期,是指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时,依法应当对是否离婚进行冷静思考,经过30天冷静思考后认为确实需要离婚的再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冷静期”既是冷静思考期,又是离婚准备期,是针对协议登记离婚所设置的一个缓冲期限。这个缓冲期是留给双方再次认真思考是否必须离婚,思考离婚后生活怎样安排、财产如何分割、子女如何抚养等问题——是让刀白凤好好想想对段正淳的恨是否真的无法释怀,是让刀白凤好好想想段誉的抚养问题和段誉的未来成长环境,让刀白凤好好想想这婚是否非离不可?是留给双方一个冷静思考的空间,是挽救婚姻的最后努力。
现实中,“离婚冷静期”并没有像刀白凤的离婚冷静期那么长,《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双方协商一致离婚的,首先应该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如果30天内,双方都没有到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第二个30天内,双方要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在第二个30天内,如双方没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的,即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经审查符合离婚的,由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作者: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林塭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