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好声音》知识产权之争,先是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裁定包括“中国好声音”在内的中文节目名称都属于荷兰Talpa公司,接着又有消息证实,此前被非法注册的与《中国好声音》有关的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无效。随后,曾与Talpa公司合作前四季《中国好声音》的灿星公司发布声明,称《中国新歌声》已在模式注册和保护协会(FRAPA)备案,拥有“原创模式认证书”。哪知这一说法在刚刚举行的2017戛纳春季电视节上引发巨大争议,以至于模式注册和保护协会(FRAPA)不得不发布正式声明予以澄清,并敦促星空华文撤回关于模式注册的不当言论。
科普FRAPA
2000年4月,一些电视模式行业领域的先驱者相聚戛纳,讨论成立一个国际性的组织,打击日益严重的电视模式抄袭现象,这就是模式注册和保护协会(FRAPA)的由来。这个新成立的协会的目标简洁扼要:确保电视模式在行业内得到尊重,对节目模式作为知识产权在法律上予以保护。目前为止,协会共计收到1200个模式的提案。这些模式注册提案仅对FRAPA会员开放,成立之初依据纸质注册机制提供可靠的证据证明:模式作品未在电视播出前,自创立之时起便开始保存。2005年,FRAPA扩大注册服务,发布网上数字注册服务,会员和非会员均可申请。
自2014年6月网上FRS系统开发后,FRAPA不再接受纸质模式提案。其官网显示,如果申请人是在2014年6月之前注册的模式,所有资料都保存在FRAPA们的档案室。此后,申请人可以通过在线上传节目大纲、脚本、故事线等对自己的创意作品进行注册。一旦电视节目模式资料上传(并支付)后,注册将被批准。申请人会通过电子邮件收到一份自动生成的证书,证书将确认诸如注册日期、节目名称和节目所有者等信息。FRAPA会员和非会员均可在网上FRS系统申请注册。每次注册:非会员75欧元,会员仅需支付20欧元。
“原创模式认证书”并非版权物证
唐德影视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自从荷兰Talpa公司与灿星公司(星空华文传媒是其母公司)的合作正当终止后,后者就一直在强调自己制作的《中国新歌声》是“原创”,Talpa注意到这档节目还试图在去年的法国戛纳秋季电视节上推销所谓原创节目模式,他们为此向管辖戛纳的法国马赛高等法院提交了相关侵权证据予以禁止。这个消息在今年3月中旬被国内媒体披露后,灿星方面透过官方渠道发布声明称,《中国新歌声》已经获得国际版权协会(FRAPA)签发的“原创模式认证书”。这份声明引发了国内和国际媒体一片哗然。FRAPA网站于2017年3月22日在网站上发布了一条信息,专门针对此事做出了澄清。而针对此事在2017戛纳春季电视节期间引发的关注,该组织又于4月3日发布媒体声明,敦促灿星公司的关联公司星空华文传媒撤回关于模式注册的不当言论。
FRAPA的网站在声明中称:已经注意到在近期的模式侵权的法律案件中,注册公司有时混淆商标注册和模式注册。“商标注册是最终证据,证明你是某个品牌或logo的唯一所有人和原始人。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存在一个用于查询和批准商标的全球商标注册系统。模式注册则与之不同,你可以在FRAPA模式注册系统(FRS)上注册你的模式,但是系统不会检查此模式是否已经被注册过”。换句话讲,系统不会对模式的所有人或对其创意进行确认。
《中国新歌声》只是做了备案而已
从上述文字中不难发现,FRAPA只是国际上的一些电视人自发成立的一个非营利性组织,《中国新歌声》拿到的“模式注册和保护协会”出具的这个FRS注册登记证书只是证明提交者在什么时间提交了一个综艺模式,这个证书既不能证明其是否原创也不能证明其是否侵权,因为“FRS并不会对注册的模式进行比较,也不会将在FRAPA注册的模式和现有模式进行比较”。
海外媒体声音:全球模式官司亦大幅增加
在日前举行的戛纳国际电视节各项活动中,英国著名电视资讯网站C21 media也针对这起发生在中国的版权模式之争做了详尽报道,并采访了FRAPA联合主席Jan Salling,他表示:FRAPA组织还是想强调它的“中立性”。“FRAPA的模式注册系统为注册者提供一个具体的注册日期,模式注册只是组织向公司建议的模式保护20个步骤之一。我们不发证明原创的证书,可能永远都不会发。因为如果发的话,我们就不得不将世界上所有现存(电视节目)模式,包括纸质模式都汇集到一个全球数据库里,那不可能实现的。”
文章最后还介绍,FRAPA和Baker&McKenzie律师事务所联合发布了一份2017法律报告,报告中显示,世界各地的模式相关诉讼案件正在“大规模增加”,Jan Salling说这是由于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研发自己的IP所导致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