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正的《宫锁连城》抄琼瑶的《梅花烙》,《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抄《桃花债》,《锦绣未央》抄了219部小说……近年来的不少热门影视剧,抄袭成了“标配”。在昨日开幕的2017年春季北京电视节目交易会上,由14位法学专家和12位文学艺术界专家组成的全国影视著作权专家鉴定委员会宣告成立,向影视圈抄袭之风宣战。
纵观近年各类著作权案件,影视类著作权案件常年位居首位。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苏泽林介绍,这类案件不仅数量大、占比高,而且其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特别是有关剧本抄袭,剧与剧之间抄袭的认定,以及独创性、唯一性等问题的认定,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案件的审理难度。成立专业的鉴定机构,势在必行。”
抄袭鉴定的活儿,非常有技术含量。作为鉴定委员会专家的编剧汪海林解释,如果是文字抄文字,法律有明确规定,超过多少字算抄袭,比较容易判断,“影视版权纠纷中,非法改编的案子比比皆是,比如琼瑶起诉于正抄袭的案子,两者的剧情、台词、人物并不同,要从戏剧功能上去判断存在抄袭,法官就可能评判不了,需要专家协助。”
鉴定委员会的成立,相当于要为汹涌澎湃的抄袭大潮铸起堤坝,也标志着泛滥成灾的影视侵权终于有望“批量”伸张正义。中国电视剧编剧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会长刘和平介绍,鉴定委员会的主要任务即为接受法院委托鉴定比对影视著作权抄袭案件,维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权利。除了由26名专家组成的专家库,鉴定委员会还设置了四个常设的处室,即法务室、鉴定室、疑难案件研究室和复核室。刘和平说:“专家经过详细的鉴定比对后,提交法院,作为法院法官审判的重要依据。”
事实上,抄袭鉴定的工作非常繁重。《锦绣未央》抄袭事件的起点,是一位大学生用了将近3年的时间收集相关证据,最终呈交法庭的对比书面材料摞起来高达1.5米。著名编剧余飞曾参与过包括《芈月传》剧本对比在内的十几起版权官司,他曾直言:“说真话,我自己是尽量避免再去做这类工作,因为工作量太大。”此次鉴定委员会成立后,不同的案子选用不同专家进行鉴定,将最大程度兼顾专家的时间。汪海林建议,专家的鉴定费,也需要相应增加。
当前的困局是,大多数涉嫌抄袭的作品并不怕判决,在能赚到的几亿元的影视版权费面前,几十万元甚至几百万元的赔偿,只是九牛一毛。未来,鉴定委员会的专家鉴定费由官司输了的一方承担,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违法成本。刘和平透露,鉴定委员会的成立,也会对正在修订的《著作权法》提供正面的、多角度的建议,“大家觉得显失公平的影视著作权案件相关规定,在《著作权法》的修订中会得到进一步完善,而抄袭侵权付出的代价会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