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娱乐需求是人作为人的基本需求,文化权利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文化的繁荣发展既离不开文化精品和“高峰”的创作生产,文化市场和文化消费的繁荣,也离不开人民基本文化权利的保障。文化立法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以制度法律实现文化发展有序的重要举措。长期以来,我国整体的文化立法工作与文化发展的进程相比,相对滞后。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尽管出台了属于公共文化服务范畴的单项法规、规章和条款,如《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博物馆管理办法》等,但比较完善的、体系性的公共文化服务法律法规一直是一个空白。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正式表决通过,这是文化立法的一次重大突破。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出台是推进文化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文化的影响润物无声,但文化建设的工作要有章可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文化立法是推进文化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共文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但由于长期以来底子薄、欠账多,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相比,仍然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在设施建设、服务和产品提供、运行机制、财政投入、监督评价等方面还缺乏制度性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出台有利于明确文化建设主体的工作责任和边界,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效能,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文化关系、规范社会文化行为,为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遵循文化发展规律、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等提供良好的文化法律制度环境。通过构建一个依法管理文化的现代治理体系,对中国文化建设的健康良性发展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出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的题中之意。小康社会不仅是物质上的小康,更是精神上的小康,文化上的小康。没有文化的小康,就谈不上全面的小康。促进文化惠民、改善文化民生,是文化小康建设的紧迫任务。《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积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为文化小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标准化上,标准不是一条线磨平,而是量体裁衣,除了设立国家统一的指导标准,也鼓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需求、财政能力和文化特色,制定并调整本行政区域的实施标准。在均等化上,强化区域均等、城乡均等、群体均等,将公共文化服务重点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倾斜,真正补齐文化小康的短板。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出台有利于实现基本的文化权利和文化公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至上。市场这只无形的手,是一种有效的效率提升手段,但并不能完全解决文化公平的问题。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经验来看,文化艺术并不完全是按市场逻辑而设计的,很多国家通过立法、基金等方式扶持公共文化服务和供给,采取的是一种类似于文化供养的制度。商业的属性是逐利的,文化的功能在于以文化人。当今社会,消费主义盛行,我们要警惕的是经济化社会和功利社会带来的人文理性的丧失,警惕文化生产以商业逻辑为主导的粗制滥造,处处弥漫着铜臭味。文化权益的普惠共享和公平正义,离不开政府的有力引导和资源的再协调、再分配。《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出台,有效地从法律层面保护公民享有文化成果,保护公民参与文化活动,保护公民开展文化创造,保障人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有利于增强百姓文化获得感,维护文化公平。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出台实现了开放协作和监督约束并举。随着数字技术和网络社会的飞速发展,公共文化服务面临的形势已经不同往日。普通老百姓不再是生活在文化的真空中,他们的信息接收渠道日益多元,文化生活日益丰富,文化消费形态日益多样。在新形势下,政府需要不断更新观念,转变服务方式,推动服务创新。政府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主体,不能大包大揽,而是应适应互联网社会开源协作的变化,构建政府、社会和民众的开放协作共同体。《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设立的征询反馈和考核评价机制,鼓励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鼓励民间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成立社会组织,国家鼓励经营性文化单位提供免费或者优惠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文化活动等条款,将有力地推动向更加开放、更加多元、更多协作的体系发展。同时,公共文化服务是国家的一项惠及民生的文化工程,在实践中,仍然不乏有很多的掌权者、不法分子利用法制的真空,钻政策的空子,通过各种不法手段将老百姓的公共文化利益据为己有,侵害百姓利益。《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通过对挪用公共文化服务资金,擅自拆除、侵占、挪用公共文化设施等情况设立相应的处罚和制裁措施,有效防止了权力的滥用,明确了权力的边界,将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里。
文化权益需要法制来保障,文化权力需要制度来约束。《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出台,是我国文化立法进程的里程碑事件,必将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发挥不可估量的作用。
钟文平